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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协议供应项目采购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10-27阅读:710次
穗财采〔20106

      关于2010年协议供应项目

采购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级市)财政局:

2010年我市空调、复印机、速印机、公务车、家具、摄影摄像器材、传真机、碎纸机、电视机、电梯、一般会议、印刷等12个项目实行协议供应方式采购,现将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及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协议范围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采购下列项目均实行协议供应方式采购。
(一)年预算在80万元以下的空调、复印机、速印机、摄影摄像器材、传真机、碎纸机;
(二)年预算在2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家具、电梯、电视机;
(三)采购同一品牌公务车10台(含10台)以内;
(四)每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一般会议(一般会议是指需住宿的会议,不包括市党代会、市人大、市政协等一类会议,在市本级单位实施,区、县级市可参照执行)。
(五)年预算在1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印刷。
采购人可在我局公布的协议供应范围内自行选择供应商(不受区域限制)
二、协议供应期限
空调、复印机、速印机、公务车、摄影摄像器材、传真机、碎纸机、电视机、电梯协议供应期限一年,时间为201011日至1231日。
家具、一般会议、印刷协议供应期限二年,时间为201011日至20111231日。
三、操作办法
(一)空调、复印机、速印机、印刷。在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测试期间,有采购需求的单位,可按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协议供应操作办法执行(详询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2233024022330246)。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测试开通后,采购人使用原广州市政府采购网账户,密码为123456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货比三家,在协议订购、议价环节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采购。
(二)家具、电梯。使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协议采购电子平台(http://www.gzgp.org/)进行询价采购。在实施电子询价前,采购人在协议供应商范围内(可到现场)对其产品进行咨询比较,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邀请其在采购中心协议采购电子平台上报价,系统自动确定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三)公务车。使用市政府采购中心协议采购电子平台(http://www.gzgp.org/)进行电子订购。订购前采购人在协议供应商中通过咨询比较,确定采购车辆的品牌、型号、提车点。采购人向采购中心提交购车相关资料后,由采购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市属财政供养单位购买定编的小汽车,按《关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小汽车采购方式改革的通知》(穗财资〔2008471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摄影摄像器材、传真机、碎纸机、电视机。实行电器卖场协议供货。采购人在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货比三家后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协议供应商提供广州市政府采购专用卡号码,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合同。
(五)会议服务。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在会议服务供应商中自行选择,并向供应商提供广州市政府采购专用卡号码,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合同。
四、协议价格监督
采购人在执行协议供应过程中,如发现市场上有非协议供应商销售的空调、复印机、速印机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服务)在完全可比的条件下,其价格明显低于协议供应商的报价,采购人可登陆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gdgpo.gov.cn/),启动电子反拍程序,协议供应商和非协议供应商都可以参加,确定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其他项目。如果协议供应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上非协议供应商的报价,采购人可向所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书面反映情况(市直单位与市财局政府采购处3892354138923543联系,区属单位向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联系)。若情况属实且采购人承诺对货物及服务质量自行承担责任,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人可向非协议供应商采购。
五、权益保护
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出现合同纠纷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同时,采购人不得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无故拖欠货款,不得向协议供应商提出超越合同范围的其他要求。
六、其他
采购人购买的项目在协议供应范围内无法实现(超出协议供应商提供的品牌范围)采购人可向采购中心申请另行组织采购。
本文下发后,如协议供货商相应的供货内容发生变动,经市财政局同意并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协议供货栏目作相应更改,我局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空调供应商名单》
      2.《复印机供应商名单》
      3.《速印机供应商名单》
      4.《公务车供应商名单》《公务车协议供货专
          卖店》
      5.《家具供应商名单》
      6.《电器卖场(摄影摄像器材、传真机、碎纸机、 
          电视机)《电器卖场优惠率》
      7.《电梯供应商名单》
      8.《一般会议供应商名单》
      9.《印刷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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